欧盟复审对中国产无缝不锈钢管反倾销调查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5年4月17日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反倾销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将导致涉案不锈钢管材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造成的不锈钢管材产业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继续对涉案不锈钢无缝管产品征收第218号决议确定的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不锈钢无缝管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650毫米(含),横截面为圆形的耐腐蚀无缝不锈钢管。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5月5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欧亚经济联盟 2018年9月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不锈钢管材产品加征15.50%反倾销税。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21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对中国无缝不锈钢钢管征收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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